2018-2019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申请认定工作,即日起开始。家庭困难需要申请享受各项资助的同学,请按照下列要求提交相应材料:
一、非京生源学生
1.申请北京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的(原则上非京生源在生源地申请贷款),需要提交《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》(附件2)、《成人电视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,《困难生信息收集表》(附件4)。
2.不申请北京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的,需要提交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1)、《成人电视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,《困难生信息收集表》(附件4)。
二、北京生源学生
1.申请北京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的,需要提交《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》(附件2)、《成人电视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,《困难生信息收集表》(附件4)。
2.不申请北京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的,需要提交三证之一的复印件(三证:《北京市城市(农村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、《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》、《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》)或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1),另外也需要提交《成人电视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,《困难生信息收集表》(附件4)。
三、注意事项
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1)只能用于贫困生资格的认定,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一栏,需相关的民政部门(有些地方是社会救济科或者社会保障部门等)签署意见、签字并盖章;
《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》(附件2)既可以作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证明,也可用于贫困生的认定,需相关的民政部门(有些地方是社会救济科或者社会保障部门等),在证明单位意见一栏,签署意见并盖章;
《成人电视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本人陈述理由等内容由本人填写,民主评议及评议小组意见、组长签字,由各班级民主评议,班主任签署意见。填写完毕后由班级生活委员统一保管,待评定等级后上交贫困生管理部。
四、材料上交时间
以上材料(不包括附件3)+ 生源地贷款回执,务必于2018年9月15-17日,交到成人电视
(科研楼)310,贫困生管理部。
附件3待评定等级后交贫困生管理部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咨询电话:89534915闫老师
成人电视
学生工作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