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分团委学生会自身建设,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,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刻苦学习,成绩良好,委员、副部长、部长、主席团成员不及格门次不能超过两门。
2、有奉献精神,有工作热情,能够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
3、有大局观,工作上能听从上级的安排,各部门团结协作,能够通过正式渠道反映问题,不搞个人主义。
4、有沟通能力,能够及时与老师、同学沟通,发挥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。
5、有较好的心理素质,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能够冷静分析,正确处理,及时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6、有纪律性,准时参加会议及集体活动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7、能够定期汇报工作,总结经验教训,在学习中不断进步。
1、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项会议,无故迟到早退者,给予口头批评一次,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,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。
2、分团委、学生会各成员应按时完成各项活动及任务,无故拖沓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口头批评或书面批评一次,口头批评及书面批评累计三次者,取消该部门或个人期末的评优资格。
1、参评人员:全体分团委、学生会成员(中途退出分团委、学生会的人员无参评资格)。
3、部门评比: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,将评出金牌部门一个,银牌部门两个,评估根据为:
(1)优秀部长:在分团委、学生会各部长、副部长中评选出“优秀部长”三名,评选活动由主席团负责;
(2)优秀委员:各部门在本部门委员中评选出“优秀委员”一名,评选活动由各部门部长负责;
(3)优秀干事:各部门在本部门干事中评选出“优秀干事”一名,评选活动由各部门部长负责;
5、各项评优奖项均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;优秀部长、优秀委员、优秀干事同时给予院内通报表扬。